全体教师:
根据《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及2019年7月4日发展规划处《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各级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目标,秉承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校,突出教授治学,保障学术权力,进一步完善学校学术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实事求是,保证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学术委员会规范有效运行。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人员比例以及年龄结构。
二、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选条件
1.学术造诣高,治学严谨,为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2.为人正派、学风端正、原则性强,关注学院事业发展并愿意承担学术委员会工作;
3.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条);
4.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四条)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
6.在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四年)学术委员会工作;
7.《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要求条件。
三、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
1.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实行席位制,包括定额席位,院长席位(副主任委员)和院外委员席位;
2.根据学院、学科发展需求,以及学院各系构成和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我院学术委员会席位构成如下:
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为13人,其中:定额席位10人,院长席位1人,院外委员席位2人。
定额席位分配为:信通学科5人(其中:通信工程系3人、测控技术与仪器系1人,电子工程系1人);控制学科5人(其中: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2人,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2人,系统工程1人)。
四、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
1.学院组织个人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的申报人名单;
2.各系组织本单位教师,对有效的申报人名单,按照定额席位进行投票,根据投票情况,有序上报被推荐人名单;被推荐人名单由系主任、书记签字;选票装入档案袋内,封面由系主任、书记签字,密封,上交学院留存;
3.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候选人名单;
4.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
五、时间安排
1.8月26日,各系主任、书记通知符合条件的相关教师个人申报;
2.8月27日11:00前,学院科研办公室接收个人申报表;
3. 8月27日16: 00前,学院通知各系有效的申报人名单;
4. 8月28日,各系组织投票,有序上报被推荐人名单;
5.8月2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各席位候选人名单;
6.8月30日下午,学院组织全体教师选举产生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六、相关要求
1.本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者要承诺:保证公正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学术委员会工作;
2.按照2019年7月4日发展规划处《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各级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联系人:姜春成 电话:85152046 13596077080
附件: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