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教学系(中心)及各办公室: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本学期期末复习考试于6月19日至7月8日进行,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达到考核的目的和要求,现将我院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1、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健
副组长:胡忠巍
成员:迟学芬、郭玉彬、李月、林梓、陈虹、周求湛、李文
2、考试办公室:院教务办公室
二、命题及试卷的印制、接送、保管
1、试题要有足够的题量、合适的难度和较全的知识覆盖面,确保能够考核、评价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综合素质。试题不能过于简单,最优秀学生的答题时间不能少于1.5个小时。主考教师要认真仔细审查,确保题签进入考场时,没有任何错误。在考试前两周各教学系(中心)应将经主管教学主任审查批准后的试卷(A、B卷)装入专用袋贴上封条并签字后交院教务办公室。
2、试卷一律采用学校规定的试卷样式,题签或试卷要求为打印稿,试题印刷要清晰,严防出错。在试卷的印制过程中,务必严格保密、防止泄露。院教务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接收试卷并统一组织印刷。
3、严格执行试卷分发、交接手续,运送试卷必须有专人负责,途中人不离卷,试卷必须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地方。
4、试卷在启用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
三、具体要求
1、学院所有教学人员必须参加考试监考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或调、串考场,需事先经主管院长批准,并上报教务办备案。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签到并到达指定考场,佩带由学院统一制作的监考标志,考试结束后交院教务办公室。
2、一律拉单桌考试,除考试必需的物品外,其它物品一律远离学生座位,尤其是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电子物品。考生座位必须按学生学号以S型或Z型编排,或者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入座,决不允许考生自由选择座位。黑板上除书写考试时间、座位编排、与考试有关的宣传标语等内容外,不得有其它任何内容。
3、正、副监考教师对考场全面负责,维持考场清洁、保持良好通风。务必彻底清理考场,如果因为清理考场不彻底、管理考场不认真而导致学生违纪、舞弊等情况,将严肃处理该考场所有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要在教室内巡回检查,做到不迟到、不离岗、不闲谈、不在教室内吸烟、不开通讯设备等,对不按规定执行违反监考守则者,将予以通报批评。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核对考卷数量并将试卷统一装订,封好之后交主考教师。
4、对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如有学生违纪、作弊等情况,监考教师要即时在《考场记录》中写清有关情节,并填写《吉林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让学生当场签字,监考教师也必须当场签字,对情况予以确认。《考场记录》和《吉林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原件上交学院,学院教学秘书复印保存,将《考场记录》和《吉林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原件以及物证等材料上交教务处。
5、课程主考在课程考试期间,应在考试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留守。
6、评卷工作由各教学系(中心)组织,在评卷过程中,教师要公平公正,密封评卷,并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分析、发现问题,以利于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生考试成绩要基本符合正态分布,优秀率原则上要控制在1/4以内。有条件的课程应采取“流水作业”的方法,掌握统一的评分标准,不允许擅自改变评分标准或将试卷带回家中评阅,如有特殊原因需经学院批准。
7、考试后一周内,任课教师评应批完试卷,填写《吉林大学学生成绩记录表》或从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的“成绩管理”处打印出《吉林大学学生成绩记录表》(一式二份),并签字,经教学(中心)系副主任审核签字后,交院教务办存档。主考教师必须到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登录成绩,填写《吉林大学试卷分析报告》,对考试进行简明扼要的分析总结,做出成绩分布曲线图。
8、考试工作结束后,应将题签、标准答案及《试卷分析报告》等教学文件、材料按规定存档。学生试卷应统一装订,按规定妥善保存。
200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