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0〕87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08〕56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学校决定于11月下旬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年度在研的各级别“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及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项目组成员的精力投入情况及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
3.项目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4.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
5.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程序
检查方式分为学院自检与学校检查。
1.学院自检。学院自检工作由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织实施。
学院自检时间为11月3日至14日。学院“工作组”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格式见附件1)中“学院检查意见”栏,要求一式三份。学院将自检结果及各项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笔记”于11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前卫南区行政楼311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发送至liudongyu@jlu.edu.cn。
项目如需变更,需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与自检结果一并报送。
2.学校检查。学校将按学部组织项目进展汇报会,并对学院的自检结果进行复查。项目进展汇报会的时间为11月22日-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家级项目必须汇报项目进展情况,被抽检到的部分校级项目也须参加汇报。
参加汇报的项目需准备PPT,演示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附件:
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
2.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3.学院学期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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