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以下附件是历年“大学生创新”项目统计,供各位参考。
学院自检时间为11月3日至14日。学院要求11月12日前各位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交到院教务办(南湖校区第一教学楼122室),详细要求见教务处11月3号的通知。
学院“工作组”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格式见附件1)中“学院检查意见”栏,要求一式三份。学院将自检结果及各项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笔记”,并将汇总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发送至wangcq@jlu.edu.cn。
项目如需变更,需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与自检结果一并报送。
院教务办 201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