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实验室与设备处2014-3-26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吉林大学仪器设备处置实施办法》经2014年1月20日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吉林大学仪器设备处置工作实施办法》
吉林大学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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