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根据《吉林大学教学委员会章程》及《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各级教学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4]103号)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教学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要求,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和内涵建设,坚持依法治校,突出教授治学,保障学术权力,进一步构建完善学校学术组织体系。
教学委员会换届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新一届教学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要遵循自下而上、选举推荐的民主过程,新一届教学委员会的组成要体现委员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保证教学委员会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为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提供组织保障。
二、教学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掌握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熟悉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参与教学改革研究;
2. 为人正派、学风端正、原则性强,关注学校教学改革发展;
3. 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 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教学委员会委员职责;
5. 在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教学委员会工作;
6. 特别聘任的其他委员(国家级教学名师、督学和校外专家等)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三、学院教学委员会组成
1. 根据学院本科教学、专业建设和学院整体发展的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我院教学委员会委员人数为11人,具体席位构成如下:
通信工程系3人;
测控技术与仪器系1人;
电子工程系2人;
控制科学与工程系2人;
电工教学中心1人;
督学1人;
在校学生1人。
2. 学院将根据以上席位构成,接受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申报名单、确定提名人选,组织学院教授、副教授进行民主选举。
四、时间安排
1.1月7日上午,各系通知相关教师个人申报;
2.1月7日下午,15:00前,学院接受个人申报表,并汇总申报情况;
3.1月8日上午,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申报名单,确定提名人选;
4.1月8日下午,学院组织教授、副教授选举产生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
学部教学委员会委员。
五、相关要求
1. 本次学院教学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尊重教师、学生的个人意愿,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者要保证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教学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
2. 在本次学院教学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凡有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 教授、副教授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老师请于1月8日11:00前,将请假条(仅发电子版)发至xtzhang@jlu.edu.cn
联系人:张晓婷 电话:85152701
附件:申请参加教学委员会委员选举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