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启动实施“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支持各教学科研单位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国家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长期、稳定、可持续的科研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的国外合作机构应为世界一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申报时中外合作机构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且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合作协议。
2.申报范围面向理、工、农、医及上述学科的交叉领域。围绕学科建设、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在项目申报时应体现学科优势与特色,代表本单位科研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中外合作机构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3.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资助期限为二年。
二、注意事项
1.请将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申请书》、中外文合作协议和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于11月11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家科(鼎新楼A区630),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tianjian@jlu.edu.cn。
2.根据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经费可用于合作协议执行中开展的各类双向交流活动,如人员往来、信息收集、调研、小型会议开支等。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资金预算表执行。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除本项目外的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田间
电 话:8516656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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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