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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通信工程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0-08-24作者 :侯震点击 :

为了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需要的培养体系,满足学生全面成长和个性发展需要,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吉林大学关于2019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决定开展2019级通信工程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订分流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成绩排名公正准确。

2.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在通信工程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内进行专业分流。

3.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同时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2019级通信工程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专业分流工作政策的制定、组织,审议有关重大事项等。成员如下:

长: 孙晓颖

副组长: 李新波  

员:    丛玉良  林红波   郭铁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等。

2. 成立2019级通信工程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对专业分流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成员如下:

长: 丁刚

副组长: 唐立山

员: 于银辉 杜海龙 燕学智 姜宇欧

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办,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监督工作等。

三、专业范围、分流比例和资格条件

1. 2019级通信工程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本科生可选择的分流专业仅限定为三个专业: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2. 目前2019级通信工程类参加专业分流学生513人,具体分流人数如下:通信工程专业285人;信息工程专业142人;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86人。

3. 转专业学生待学籍转入后再行分流。

4. 非按类招生学生、吉林大学新生入学奖学金获得者、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选拔者、少数民族预科结业已选专业的学生等不参加专业分流。

四、分流办法

1. 学生结合自身专业兴趣爱好,自主申报专业志愿。在填报分流志愿时,顺序填报3个专业志愿。

2. 对按通信工程类招生录取的学生进行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GPA)排名,参照课程如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Ⅰ、大学英语BⅡ、大学计算机、微积分BⅠ、工程制图B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程序设计与编程、微积分BⅡ、线性代数B、大学物理BⅠ、电路、大学英语B共计13门课程。按照20208261600前教务系统里已登陆成绩计算GPA

3. 按照遵循志愿、排名优先的原则实行专业分流。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及GPA排名确认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直接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根据GPA排名录满到上限。第一轮未确定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以此类推,直至所有学生都分流到具体专业。当出现同等志愿、GPA排名并列情况时,参照微积分B成绩排序。

   4. 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没有填报第二、第三志愿的同学,按服从学院调剂确定其分流专业

5. 参与排名的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GPA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五、日程安排及要求

1. 2020824日,在校园网上公布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 2020825日,召开2019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工作说明会;

3. 2020826日,按照学生的GPA进行排名并公示;

4. 20208278:30-202082816:00学生按照公布的专业分流计划,结合个人志愿及学院细则中规定的其它条件,自愿填报3个专业志愿,过期不再接收报名及修改信息;

5. 2020829日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分流工作,确定学生的分流专业;

6. 专业分流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学生专业分流后,依据专业分流情况重新组建班级,并按照新的班级相对集中安排住宿,进行日常管理。

六、其他事项

1. 本文件仅适用于2019级通信工程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专业分流的实施工作;

2. 学生在校期间只进行一次大类内专业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变更

3. 降级到2019级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将自动分配到降级之前的专业;

4. 在专业分流工作实施过程中,涉及亲属或其他相关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5. 本文件未尽事宜由2019级通信工程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6.工作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教务办郭老师(0431- 85152701guoty@jlu.edu.cn);争议处置问题,请提交给党办姜老师(0431-85152253,jiangyo@jlu.edu.cn)。



                                                   

                                                                                                                             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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