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0]171号)和《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发 [2020]269号),为了保证我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选拔推荐过程中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等制度,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择优选拔推荐。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选拔学生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对学业的考核,以学生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强化对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核。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排名无先后):
组 长 孙晓颖
副 组 长 柴华、李新波
成 员 唐立山、丛玉良、胡云峰、王雪、林红波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教务办具体负责全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联系电话:85152701(南湖),85095092(南岭),电子邮箱:guoty@jlu.edu.cn。
2.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如下(排名无先后):
组 长 丁 刚
成 员 姜宇欧、燕学智、卢辉遒、于银辉、杜海龙、刘英海(学生代表)
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的工作过程和程序进行监督,受理学院内部工作的异议。学院推免生工作检督办公室设在院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5152253,电子邮箱:jiangyo@jlu.edu.cn。
三、推荐方式
推荐方式包括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创新人才”推荐等,以常规推荐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常规推荐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从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优秀学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推荐方式,是学校选拔推荐的主要方式。
“直博生”推荐是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模式改革,健全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创新人才”推荐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选拔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成果或在某一领域做出创新成绩的学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推荐方式。创新人才推荐的遴选条件和工作办法由学校制定。
四、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给我院的2021年推免生推荐生总指标为84人(含上学期已推荐的直博生名额3人),其中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为10人,自动化专业为20人(含本直博生名额1人),信息工程专业17人(含直博生名额1人),通信工程专业37人(含直博生名额1人)。
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成绩要求
推免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1.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5;申请“创新人才”推荐、“研究生支教团”、“2+3辅导员”推荐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3;
2.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申请“创新人才”推荐、“研究生支教团”、“2+3辅导员”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三)排名要求
推荐成绩综合排名是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具体要求参考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成绩核对及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以及学院于2020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所需课程的情况说明》。
全体应届本科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综合排名,其中:
1.常规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25%;
2.“直博生”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25%;
3.“创新人才”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
4.“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25%。
六、推荐工作程序
1.常规推荐
符合吉林大学规定的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并打印《吉林大学常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向学院教务办提交申请,学院按限额的120%有序确定推荐人选;学院依据学生成绩排名和思想品德表现确定推荐人选。学院将确定的推免生名单公示10天,同时上报学校。
2.其他形式推荐
学校相关负责部门另行下发通知,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七、其他
1.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应与学院签订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协议,学校相关部门不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学校将酌情等额扣除学生所在学院后续年份的推免生指标。
2.在毕业前学校对获准被推荐推免生进行最后的审核,凡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不能按期毕业或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毕业前仍未解除处分情况的,学校将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3.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注册平台、信息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所有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4.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具体工作进程表及报名表见附件。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