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实施两学期的决定,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由三学期制改为两学期制。现就我院实行两学期制本科培养方案调整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2013版培养方案修改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安排,下周内进行培养最后修订。
二、调整2010-2012级教学执行计划
1、根据短学期课程的不同性质,重新审定课程设置,原则上调整到长学期开设,并保证该部分课程在不同学期的合理分布。
2、针对课程总学时与教学周数不相对应的问题,要通过灵活的排课方式,避免大批量课程可能提前结束的问题。
3、通过灵活的暑假教学安排,调整独立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学生暑期轮换休假的方式,安排学生分批进入实习基地实习。实习轮换完成时间最晚的学院应当在九月中旬左右结束。
4、请各专业将下学期2010-2012级原短学期开设课程的调整安排在下周一同报到教务办,学校在2013年11月17日录课。
三、按照两学期要求制订2013版本科培养方案
1、对原已按照三学期制定完成的2013版本科生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全面调整,根据“两学期制”教学要求,尽快组织研究并调整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
2、2013版培养方案修订稿,请于下周四(2013年11月14日)下班前报到学院教务办。
3、在2013版本科生专业培养方案中取消短学期课程模块,将短学期课程纳入长学期的教学计划,进行重新调整设置。
4、学期调整后每学期的教学周数增加,因此将学分标准调整为17学时左右1学分。原则上不建议增加原在长学期开设课程的总学时和总学分,为原短学期课程的调整提供空间。
5、在两学期框架下,学院自行决定是否保留专业拓展课程模块。
6、原安排在短学期的独立实践环节,调整到春、秋两个学期,可以通过与暑假结合保证实践教学安排。
7、将课外培养计划正式纳入独立实践教学环节,由学办和教务办共同完成。课程类别代码为(528001-X),列入专业培养方案独立实践环节安排表,学分计入专业培养方案学时、学分分配表中的独立实践环节,不再单独统计。
8、公共选修课仍然按照每15学时1学分进行统计,如8学分为120学时,学时学分统计表按此进行。
9、通过课程调整,进一步降低教学计划总学分、总学时。原则上,包括课外培养计划等,工学各专业控制在2600学时左右(公共基础课68.5+6学分,1280+90学时,占2600学时的52.7%),190学分以内,独立实践环节不少于45学分。
由于时间比较紧,请各专业配合按时完成。
教务办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