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毕业成果的相关要求及2016年4月22日院“研指委”会议精神,现将相关申请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拟公示申请人毕业成果,已达到培养方案毕业成果相关要求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要填写《学术硕士研究生毕业成果公示表》见附件一;
二、目前未达到毕业成果相关要求,但答辩前能取得相关成果的研究生,需提出申请先行送审论文。如答辩时仍然未取得相关成果,本次答辩申请无效,延期6个月答辩。申请人需要填写《硕士研究生论文送审申请表》见附件二。
一、《学术硕士研究生毕业成果公示表》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各班班长汇总后于2016年4月26日16:00前交孟老师(电子稿、文本各一份)。
二、《硕士研究生论文送审申请表》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导师亲自签署意见。于2016年4月26日16:00前交孟老师(文本文件)。
相关附件:
毕业成果公示表.xls
硕士研究生论文送审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