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层次 根据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分为四个层次: (一)第一层次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第二层次 1.、讲座教授。 2.引进计划(简称“”)入选者。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5.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 7.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8.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9.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或《Cell》等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专业人才。 (三)第三层次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青年学者。 2.引进计划(简称“”)青年项目入选者。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4.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5.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获得者。 7.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 8.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持单位负责人。 9.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系列子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SSCI一区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 (四)第四层次 在海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学术发展潜力的专业人才。 二、引进待遇 1.第一层次 待遇面议。 2.第二层次 (1)提供开展教学与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学术团队及相关工作人员。 (2)提供科研启动及仪器设备配套经费200-500万元(人文社科50-100万元)。 (3)一次性提供购房补贴及安家费用150-200万元。 (4)年薪不低于100万元。 (5)安排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6)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 3.第三层次 (1)提供开展教学与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条件。 (2)提供科研启动及仪器设备配套经费100-200万元(人文社科20-50万元)。 (3)一次性提供购房补贴及安家费用80-150万元(人文社科40-80万元)。 (4)年薪不低于50万元。 (5)安排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6)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 4.第四层次 (1)提供可居住3-5年的过渡期居住房1套。 (2)享受校内博士津贴2.4万元/年,且每工作1年累加1200元至3.6万元/年止。 (3)提供科研启动及仪器设备配套经费5-20万元(人文社科5-10万元)。 (4)一次性提供购房补贴及安家费用10-80万元(人文社科10-30万元)。 (5)校内聘任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6)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7)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