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10月30日上午南湖校区保卫办连同公寓管理科对南湖校区五公寓进行了安全防火检查,查出507、514室内有违章电器,经调查核实、学院批准,决定给予2017522027候静茹、2017524047张圆圆两名同学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学年的评奖评优资格。
请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不得在公共场所(宿舍、实验室、工作室等)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并注意防范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通报。
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联系电话:0431-85152948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 邮编:1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