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内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现将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执行的文件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党发〔2023〕33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执行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填报要求
(一)2024年1月2日—1月5日
各系、中心和管理部门成立师德考核小组,成员由各系、中心领导、本单位教职工代表组成。师德考核小组依据《吉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开展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
各系、中心和管理部门将师德考核结果(带有考核小组组长签名)电子版(附件1)于1月5日同年度考核结果一并上报。参加师德考核的名单与年度考核名单一致。
(二)2024年1月8日
学院召开党委会审议2023年度师德考核结果。
(三)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
学院将师德考核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其他
师德考核须于年度考核前完成。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