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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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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公告

关于正式使用院训、院徽、院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4-12作者 :点击 :

为进一步夯实学院文化基础,建设优良学风、教风、院风,更好地树立学院形象,充分展现师生员工精神风貌,进一步在全院形成团结奋进、昂扬向上、求实创新的良好氛围,学院于2009年8月开展了院训、院徽的征集活动。此次征集活动,总共收到来自校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院训作品89件,院徽作品33件。

2009年10月,全院师生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了投票,随后学院根据作品得票情况进行了排序。学院还专门成立了由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关于院训、院徽和院旗研究工作组,深入开展了院训、院徽和院旗的调研工作,并在深入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院训建议稿。

2010年11月,经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同意了院训建议稿,并决定在院徽作品中,将18号作品作为院徽建议稿,将23号作品作为院旗建议稿。

为使此项工作更加民主、公开、公正、公平,工作组在全院范围内再次对以上建议稿广泛征集了意见,并收到反馈信息916份,对建议稿的赞成率均超过了96%,反馈意见中不乏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工作组采纳了其中一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批准了该方案。

2010年12月,学院召开了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院训、院徽和院旗方案。

经学院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院范围内正式使用院训、院徽、院旗。关于院训、院徽、院旗的文字说明可到学院网站学院概况栏目中查阅,院训、院徽、院旗的图片可到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体师生在使用院训、院徽、院旗中遇有不明确的问题可与学院党务工作办公室联系。

借此机会,学院再次对支持、关心学院建设发展并在征集活动中踊跃投稿的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1年4月12日

联系电话:0431-85152948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 邮编: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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