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五级及以下职员聘任工作的通知》安排,学院拟于近期开展职员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聘任范围:学院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人员(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和辅导员)。
工作安排:申报人根据校发〔2014〕18号《吉林大学职员制管理暂行办法》,填写《职员岗位聘任申请表》(详见校发〔2014〕19号)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将申请表于本周四(3月6日)送交至院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dq@jlu.edu.cn。填写《职员岗位聘任申请表》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岗位等级一栏,在拟申请的等级空格内划“√”。
2.申请人意见一栏内,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字。
院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