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根据《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各级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要求,围绕我院综合改革和内涵建设,坚持依法治院,突出教授治学,保障学术权力,进一步构建完善学院学术组织体系。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坚持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采取定额席位、个人申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要体现委员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保证学术委员会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为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提供保障。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推选条件
1.学术造诣高,治学严谨,为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2.为人正派、学风端正、原则性强,关注学校、学院事业发展并愿意承担学术委员会工作;
3.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
5.原则上在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四年)学术委员会工作。
三、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
1. 根据学院学科发展的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业经学校审核批准,我院学术委员会席位构成如下:
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13人,具体席位如下:
院长席位:1人。
定额席位:通信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系、测控技术与仪器系、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系)3人;
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工程系)2人;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系)2人;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控制科学与工程系)2人;
系统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系)1人。
院外委员席位: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人。
2. 学院将根据以上席位构成,接受符合条件教师的个人申报,组织教师进行民主选举。
四、时间安排
1.6月10日,学院提出学术委员会席位构成,在学院网站公示。
2.6月13—15日,各系通知相关教师个人申报。
3.6月16日上午11:00前,学院接受个人申报表,并汇总申报情况。
4.6月16日下午,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申报名单。
5.6月17日,学院组织教师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委员。
五、相关要求
1.本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者要保证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学术委员会工作。
2.在本次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凡有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联 系 人:姜春城
联系电话:85152046
E-mail: jiangcc@jlu.edu.cn
附件:申请参加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报名表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