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机关人员:
根据学校人社处《关于开展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考核工作,学院具体考核方案请查看附件一《2017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为本单位全体教职工。
二、以各系、中心和机关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由系领导、老师代表组成。
三、优秀档次名额不超于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5%。各单位评选优秀档次人员要进行个人述职。详情分配额度见附件二《2017年度考核工作优秀档次分配额度表》。
四、对不在岗人员和出国人员要填写清楚,出国人员方式标明公派、自费、探亲和是否超期。
五、各单位将考核结果于12月29日下班前报送院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