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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公告

关于遴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3年推荐人选(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20作者 :点击 :

院内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推动对外交流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我院与芬兰于韦斯屈莱大学联合申报的创新项目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推荐人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名额总数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

  访问学者1/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4个月

  访问学者:不超过12个月

  3.资助内容

创新项目录取人员均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差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内容以留学人员录取材料为准)。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申请人请参考《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规定的基本条件。

4.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5.申请人英语需符合《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具体要求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

  三、申请受理

1.申请人于20221230日(星期五)前在学院报名,将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邮箱liyitong@jlu.edu.cn

2.公式结果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最终学院推荐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

  四、咨询方式

  学科与外事办公室 南湖校区行政楼409

  联系人:李老师 18686699254

  邮 箱:liyitong@jl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152948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 邮编: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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