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我院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试情况,现就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二)本次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吉林大学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的要求进行。
二、复试的组织工作
成立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各小组负责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 富 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赵晓晖 院长
周求湛 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
组 员:钱志鸿 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主任
陈万忠 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主任
马 彦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主任
司玉娟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电子信息系主任
秘 书:姜春城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主任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小组名单:
吉林地区复试小组组长:钱志鸿 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主任
辽宁地区复试小组组长:陈万忠 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主任
珠海地区复试小组组长:司玉娟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电子信息系主任
控制工程复试小组组长:马 彦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主任
三、复试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周求湛 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
组 员:姜春城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主任
韩凤荣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秘书
王有荣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秘书
梁 栋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秘书
韩大勇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秘书
按招生简章要求考生复试前应出示以下材料:
(一)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
(五)《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应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86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为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专业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
录取持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须符合2009年复试分数线182分,且2009年报考时报名信息显示已获得学士学位,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应提供考生本人申请及2009年GCT成绩单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并确认该生未被其他学校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工程硕士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录取人数的10%,我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以”GCT”与专业课总成绩排序。
五、复试基本内容及安排
(一)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一百分,具体如下:
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课考试科目:数字电子技术
(参考书目:《数字电子技术基础》闫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控制工程领域专业课考试科目:自动控制原理
(参考书目:《自动控制原理》胡寿松主编,国防工业出版社)
(二)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吉林地区复试时间:2010年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
吉林地区复试地点:吉林大学南湖校区一教129室
辽宁地区复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星期日)上午8:30
辽宁地区复试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82甲2号(辽宁省专用通信局)
珠海地区复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
珠海地区复试地点: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实验楼329室
五、录取
(一)拟录取的考生必须是复试合格的考生(复试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
(二)1月4日上报复试录取材料。
2010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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