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奖学金净加减分实施办法 |
学生干部类加分 |
加 分 类 别 |
附加分 |
备注 |
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委员 |
0.7 |
同时兼任多种职务,只取最高一种职务加分,不累计 |
班级干部 |
0.3 |
学术竞赛、科技创新类加分 |
国际级学术竞赛获奖 |
0.8 |
1、同一成果兼跨几个级别的,只取最高档次分数。 2、集体成果,其成员都可获相同等级的加分。 3、不同的成果获奖,可累计加分。 4、成功参赛奖不加分。 |
国家级学术竞赛获奖 |
0.6 |
省级学术竞赛、美国数学建模竞赛获奖 |
0.4 |
市级学术竞赛获奖、美国数学建模竞赛获S奖 |
0.2 |
参加市级以上学术竞赛但未获名次 |
0.1 |
校级学术竞赛获奖 |
0.1 |
申请专利通过 |
0.3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结题 |
0.2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结题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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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学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取消学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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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附加分的累计加分最高上限为1分,减分最多为-1分 |
2、科技竞赛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